关于文物出口的说明
凡是1949年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,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品、金银器、铜器及其他金属物品、玉石器、漆器、玻璃器皿、各种质料的雕刻品、雕塑品、家具、书画碑贴、拓片、图书、文献资料、织绣,文化用品、邮票、货币、器具、工艺美术品等;1949年以后,我国已故近、现代著名书画家、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、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,都必须进行出境鉴定。旅客携带、邮寄托运个人家存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,并交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《文物出境许可证》。海关凭证明文件查核文物上的火漆标志放行。外汇购买的文物,海关凭“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票”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加盖的火漆标志放行。
空运不可运物品
我们不包装任何易燃易爆品,腐蚀品,或者容易液体泄漏的物品。
液体,胶状物 |
香水,牙膏,肥皂,沐浴露,指甲油,酒,酱油,食用油,醋,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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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末状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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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粉,奶粉,洗衣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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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体物品,气体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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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雾剂,清洁溶剂,液体漂白剂,鞋油,打火机,油漆,机油,汽油,肥料,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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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箱,空调,热水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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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马达的任何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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滑板车,电动车,助动车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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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燃,易腐蚀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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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火,火柴,蜡烛,电池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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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器(括玩具武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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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种枪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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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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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用表, 芯片,二级管等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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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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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、调味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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罐装食品,真空包装食品,调味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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球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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冲气的球类如充气足球,篮球,橄榄球,排球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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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所有物品凡涉及到全新物品未拆封的,必须提供物品的原始发票并提前告知,以避免海关征税 |